斌仔回小食店时,神情自满,众人不知何事,斌仔表示已经十八岁,得到政府所发的成人身份证明,强调自己已经大个仔,不再是小孩子。 陈积不服,指斌仔的衣服依然四处乱丢,还用猪仔钱箱,显示他还只是小孩子。斌仔不理,故意在嘴边涂些酒,向人表示自己已能喝酒,是个大人。 陈积当众教训斌仔指他蠢,处处当斌仔是小孩子,斌仔发脾气离开,但还强调自己是大人,又不准别人再叫他斌仔,要叫他斌哥、陈生,甚至斌叔。 斌仔穿西装给别人看,陈积给他钱,以为他很快用光,但他却没有洗尽。不过,最后当选民登记的人来时,他发觉二十一岁才可以登记,于是承认自己还是小孩。